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积极推动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
发布日期:2017-08-01 |
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和机关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由各分管领导分管。如果各分管领导能够根据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抓好廉政建设,切实将上级廉政建设要求,传导到基层和分管工作,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就能得到全面而有效的落实。为此,第十五派驻纪检组自综合派驻改革以来,就一直把积极推动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委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竹林北路18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