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推进驻在部门履行主体责任 |
发布日期:2018-04-19 |
传达会议精神,强化职能定位。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召开纪检联络员会议。会上向各驻在部门联络员传达了市纪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主要精神。要求各部门联络员回去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驻在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一岗双责”强化起来。认真谋划新年度工作,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委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竹林北路18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