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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联络员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05-15

  5月9日下午,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召开5家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联络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常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后八项工作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联络员职责,研究部署近一阶段工作任务。
  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组长秦国培在会上强调,各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联络员要积极协助单位党组(党委)深入学习市委书记费高云、市纪委书记张春福在市委巡察工作暨市纪委综合派驻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常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后八项工作制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执行市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要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主动联络,发挥桥梁作用;认真履职,推进责任落实;树立形象,带头遵章守纪。
  会议明确了驻在部门每年必须开展的15项重点工作,并对派驻纪检组调研、安排纪检组人员参加“三重一大”相关会议、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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