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街道新增一处“廉洁修身”之地 |
发布日期:2018-09-06 |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唐.刘禹锡《陋室铭》”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莲,花之君子者也。—宋.周敦颐《爱莲说》” 近日,唐刘禹锡《陋室铭》及宋周敦颐《爱莲说》里所描述的诗文场景在戚墅堰街道花溪公园再现。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戚墅堰街道纪委结合党建主题公园建设,于花溪公园一隅开辟一处富有江南意蕴的荷池和廉洁文化景观相结合廉政宣教新阵地。 花溪公园占地54亩,是周边居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街道纪委在公园布局基础上,以“廉洁修身”为主题,突出“荷”文化,借助荷花高洁意象,布局点缀了清廉池、碑刻、宣传栏、宣誓墙等廉洁文化景观。同时,街道在孵化基地2楼开辟“清风读书角”,大量的廉政读物可供党员干部修身养性。 下一步,街道纪委将紧扣新时代主题,立足喜闻乐见,坚持打造立意新、形式新、题材新的廉政文化品牌。(陈欣)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委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竹林北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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