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创新探索 >> 内容
溧阳市纪委“三项机制”力促基层纪检组织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14-09-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溧阳市纪委为促进基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中,理清职责,摆正位置,建章立制,着力整顿不切实履职尽责的基层纪检组织。
  一是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建立市镇两级领导联系点,将全市46个基层纪检组织划分成片,责任到人,该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认领各自联系的基层纪检组织,牵头制定纪检干部培养方案和纪检工作开展计划,定期会诊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指导各基层纪检组织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互帮互助、统筹规划等方式,推动基层纪检组织正确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同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组建讲师团,担任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指导员,通过“清风讲坛”授课、座谈讨论、跟班轮训等形式,使全市纪检干部积极发挥惩治腐败的职能,切实增强纪检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建立常态摸底机制。由市纪委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力,通过主要领导约谈、检查台账资料、开展群众评议、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采取月报、季度报、年度报等形式重点了解基层纪检组织的查办案件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作风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整改,不断理清基层纪检组织的发展思路,健全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组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淘汰倒逼机制。
  该市纪委以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质量情况、信访维稳情况、个人遵纪守法情况和作风情况为依据,对基层纪检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排名。对考核排名结果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体制,蓝色预警代表基层纪检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轻微违纪违法、工作不力表现,予以提醒谈话;黄色预警代表基层纪检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较重违纪违法、工作不力表现,予以诫勉谈话;红色预警代表基层纪检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有严重违纪违法、工作不力表现,予以调查处理,责令该纪检组织限期整改。(史扬 纪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