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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百姓心”从政 以廉洁心为官
发布日期:2014-05-0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这是《道德经》中的一句话,意指为政者应没有私心私欲,能够体察民心、倾听民声、顺应民意。这对于我们今天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有廉政之心,才有廉政行为。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上,涌现出许多清正廉洁的、深受群众拥戴的好干部。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2002年当选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湖南省委副书记郑浩民,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标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标兵、四川省南江县纪委书记王瑛经常说:“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我们要做到俭以养德不能多拿国家和人民一分钱,要尽量为国家和人民多做一点事!”而那些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内心深处有的只是为一己之私而不惜违法乱纪的肮脏念头。这就进一步启示我们,对于任何官员个体来说,所谓“本”,就是他的思想道德观念,就是“心”;抓住了“心”的改造,养成高尚的官德,形成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远离腐败。自觉抵制私心膨胀、私欲泛滥,既是党员干部个人长久发展的根本,更是党员干部干好工作、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

    有廉政之心,是对群众的实践要求。孟子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启示我们:只有“以百姓心为心”,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谦卑之心联系群众,以真诚之心深入群众,以敬畏之心服务群众,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乐群众之所乐,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清除“四风”之弊,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干大事、创大业。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心在哪里,收获就在哪里。“廉政”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