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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腐”折射出基层监督软肋
发布日期:2014-11-2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新华社报道了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情况,其中提到“某市一名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官员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涉案官员为秦皇岛市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
  此科级干部敛财数目之大、手段之狠令人咋舌。归根到底,还是“手中有权力,身边无监督”在作祟,尤其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地县级城市。事实上,在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地方一级政府中,对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往往流于表面,致使不少手握实权的基层官员无视党风党纪,随大溜、存侥幸、搞变通、打折扣,使“小官巨腐”现象成为基层政治系统的沉疴顽瘴。
  “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历史一再告诫我们,人的欲望一旦在某方面得到满足,就会变本加厉、肆意骄纵,对国家的刑罚毫无顾忌。因此,越是贴近群众的地方,监督渠道就越要畅通,这样才能避免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通过监督遏止“小官巨腐”,还需从三方面入手。
  一要完善财政和预算监督制度。仅仅依靠思想整风、问题清扫来反腐倡廉,多为“治标”之策。要从严整饬基层奢侈浪费和公款消费之风,还要从财政和预算制度上下功夫,管住部门的“钱袋子”,对各项经费进行严格监督审计,减少违规违纪问题,预防财政腐败,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二要健全群众和舆论监督体系。与传统举报相比,网络反腐解决了耗时长、资费高、隐蔽性差的问题,成为现阶段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治理“小官巨腐”,除了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更要集聚民间反腐力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同时,有关部门也要配套落实官员的财产公示、任职公示和离职审计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官员问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供公众参与平台。
  三要加强对“圈子文化”的监管。纵观许多“小官巨腐”现象,正是从圈子里的“投桃报李”一点一点走向失控,滑向积重难返的深渊。基层机关人浮于事、唯亲、唯钱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官员一旦抱上权力的大腿,就掉入了人情往来的陷阱。“君子群而不党”,只有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加大对官商交往的监督,才能有效避免“圈子文化”对政治环境的腐蚀。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改革步入深水区,若要取得突破,必须要有上下一盘棋思维,健全监督制度,遏制腐败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基层工作作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尊重。(耿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