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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商局采取“四个一”严防“节日病”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类不廉洁现象和问题的发生,常州市工商局积极采取“四个一”措施,严防“节日病”,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节俭的节日。
  一是下发一个文件。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专项督查的通知》下发后,我局行动迅速,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下发文件,并要求各部门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时时处处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执行“八个严禁”规定。
  二是发一封廉政信。每逢重大节假日,我们总是不忘对大家的提醒。中秋国庆节前,利用局域网致广大干部职工一封廉政公开信,倡仪树立廉洁意识,倡扬以廉为荣社会风尚;用这种特别的方式,时时刻刻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诱惑,使廉政意识从思想深处根植于每位干部职工的心中,在润物无声中见成效。
  三是上一堂廉政课。中秋国庆前夕,我局邀请了常州市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团成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筱筠同志为我局机关近百名干部职工作了一场深刻而又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辅导报告,报告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当前全市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典型案例分析、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宣讲,内容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会上,纪检组长组长夏全海同志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等精神,就抓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工作重申和强调了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免疫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执行规定,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清廉过节,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清新形势;二要绷紧纪律弦;三要筑牢安全门。
  四是开展一次督查。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局作风办将对局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管理使用、窗口作风建设、公款吃请、干部节日期间廉政情况和舆情处置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确保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