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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廉政风险管控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5-01-27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发案形式多样、作案手段隐蔽、涉案人员多。多集中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营销管理、燃料管理、资金管理等诸多环节,如贪污挪用电费、变卖电网改造旧料、套取电费、侵吞工程款、向施工单位索贿、通过子女、亲友成立公司承揽工程转移国有资产,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和好处费等等。
  这些违纪违法案件给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如何从根本上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应结合电力企业行业特点,从廉政风险管控五项机制入手,源头治理腐败问题:
  廉政教育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按照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活动,半年有总结,全年有检查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分层分类施教,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育对象,实施分层分类教育,通过情景教育、案例警示以及知识测试、廉政承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发挥廉政网站阵地作用,丰富岗位廉政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坚持防范教育在先,把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融入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对一些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防范教育在先,建立班长周提醒,部门月教育,公司季谈话制度,确保廉政教育落到实处。
  权力运行机制。针对企业管理工作流程、权力分配和制约以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设计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监督制约机制。抓住行使管理职责中的自由裁量权、现场表决权和参与度的高低,完善工程预决算、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干部选拔等方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针对工程管理立项审查、施工监理、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重要环节,做到人员、职责分离,使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层面、工作操作层面和科技信息层面“三权分立、两级管理”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资金集中管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乱投资、乱担保等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使权力的运行处在严密的监督控制之下。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等制度,使领导人员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组织的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调查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工程建设、营销服务、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立项监察工作,有力促进规范经营管理;大力推行厂务公开。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抓住职工关心的热点、企业改革的难点、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进行公开,减少和杜绝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
  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加强重点监控。全面查找人权、事权、财权较为集中的关键岗位、关键干部的风险,按照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划定不同等级,建立风险评析制度,定期评估风险,采取网站公示风险、印发岗位廉洁从业规定、签承诺书等形式做好风险提示;二是发挥预警功能,做好信息采集。从投诉举报、内部审计、案件分析、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舆情信息采集、重点工作推进、定期走访等方面收集廉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视情节轻重,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分别作出岗位预警、部门预警、单位预警和综合预警,化解廉政风险。同时还应建立预警处置结果报告制度和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
  风险处置机制。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加强交流力度,规定在同一单位或同一职务上的工作年限,企业工程、物资、营销、资金管理等风险程度较高岗位上的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完善企业违纪违规处置制度。对违反单位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有关廉洁规定但未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适用企业内部惩处制度,给予以组织处理、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绝不可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企业内部纪检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有触犯国家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决不可内部消化,以罚代刑,以纪代刑。(杨金坤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