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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纪委化解一起重复越级访纪实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你们这种工作作风我心服口服,你们调查的结论我也确信无疑!”
  常州市钟楼区纪委接待室,举报人——北港街道港顶村委朱某看完区纪委制作的反映自己举报的信访件的视频材料赞口不绝。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2月27日一大早,朱某来到区纪委反映,其听村干部周某讲,2012年春节期间,周某在某银行看到潘某拿着一张人员名单,在该银行存了十万块钱,听到潘某关照银行工作人员把存款算在该行职工王某名下,而王某是港顶村一名村干部的子女。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据此,周某揣测这是村委用“小金库”的钱给村干部家属发“压岁钱”。随后周某向多人提起此事,村里一时间因此沸沸扬扬。朱某听说后便向街道纪工委检举此事,街道纪工委调查后很快答复朱某:反映不属实。但是朱某认为街道纪工委调查不深入、结论不可信,遂向区纪委和中央巡视组反映,要求重新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朱某反映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调阅了对该村近几年的账册及相关凭证等,并找村委主要负责人和会计等人调查核实,结果无功而返。对此,调查组调整了主攻方向,决定重点核实周某、潘某在银行事发当日的具体细节。由于事情发生时间已经过去几年,两人一时难以回忆清楚当时的详细情景,村会计潘某出入银行办理业务比较频繁,回忆当天的具体经过非常困难。周某只记得大概时间是2012年春节前后,去银行拿了一张存单,并未留下任何可查的记录。调查人员调取2012年春节前后该银行所有往来户头及存单的记录,遗憾的是并未发现有两人同时办理业务记录及其他相关线索。工作人员再次请求潘某和周某认真回忆当时情景……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调查人员的引导启发下,周某记忆的阀门打开了:事发当天,周某首先去村会计办公室找了潘某,并在一张表格上签了名字,接着两人才在银行碰了面,两人先后办理了各自的业务。潘某也证实了周某的说法。于是顺着这条线索,对港顶村委近几年涉及村民签字的材料一一查证,终于发现了周某所说的那张签名表格,基本确定两人同时出现在银行的时间应该在2011年春节前后,根据大致时间范围较快地找到了业务记录,终于看到了突破的曙光!
  调查人员根据组织决定,满怀信心去调阅该银行2011年以来五年的业务记录时,却被告知因为系统几年前维护升级,2012年以前的记录在事发地银行已无法查询,需要申请到总行数据库查找,而且从申请到批复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3月27日,工作人员第六次到事发银行,拿到所需材料后立即进行比对,银行提供的记录完全印证了调查人员的预判,五年前的银行记录显示:2011年2月11日,潘某和周某两人先后办理了20笔业务,潘某为自己和代朋友办理了9万元私人存款业务,鉴于在此网点王某是村委同事的女儿,为了帮助王某完成银行吸储任务,潘某便关照银行工作人员把这笔存款业务记在王某名下。这和周某、潘某后来的陈述完全一致。同时,银行还反馈:所有村干部的子女同期在该行无任何存取款记录。考虑到相关证据材料涉及个人隐私,区纪委前期征询了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决定采用信访调查结果公开的方式答复反映人,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一起普通的存款业务,一次偶遇,竟然变成用“小金库”给干部家属发“压岁钱”的重复越级信访事件。钟楼区纪委并未因此简单地“案结事了”:一是在周某认识到错误的同时,及时教育周某严守道德责任,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不能造谣、传谣,时刻注意维护党组织和村委的形象。二是正视现实,面对敏感问题采取适时公开信访件调查过程和结果,及时消除了谣言。三是在肯定信访人关心集体值得表扬的同时,严肃指出不作调查、就把他人的传言当作举报的证据,行为欠妥。

(常州市钟楼区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