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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发布日期:2016-03-07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新北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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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北区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区纪委委员、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薛明方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
  会议提出,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十三五”胜利开局、建设“强富美高”的高新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明确了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7个方面的要点。同时,会议还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解决好形势“怎么看”的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二要紧盯目标、扎实推进,解决好工作“怎么做”的问题。要以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为纲,突出抓好落实“两个责任”、提升纪律审查质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工作。三要奋发有为、攻坚克难,解决好难题“怎么破”的问题。面对反腐倡廉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形势任务,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有效避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误区,在纪律审查中实践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马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