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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廉政责任审评
发布日期:2016-08-0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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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编委办、区审计局同志组成“四责联审”工作小组,赴春江镇对沈东、单大友同志任职期间实施“四责联审”。区纪委工作组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等方面,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与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发放并回收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表等形式进行了廉政责任审评。
  “四责联审”,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编制、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对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正职、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廉政责任审评、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起,我区正式成立“四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办法(试行)》,在全区范围全面开展“四责联审”增效工作,进一步扩大“四责联审”范围,该创新举措进一步整合了监督资源,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