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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执纪监督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当前,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正处于有序推进的关键时刻,市供销总社紧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出台意见规定,明确工作要求,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当下,把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订《市供销总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各处室负责人。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广泛发动机关干部自觉主动梳理业务流程,排查清理出26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制定了45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防患未然、防微杜渐。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管控。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社有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为农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3家“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建设项目、11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30家农资连锁网络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审计,注重绩效评价,保证项目资金和社有资产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三是全程监督干部选拔工作。针对市供销总社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纪律“五不准”:不准拉选票、找关系;不准违背原则,徇私舞弊;不准背后乱发议论,无中生有,制造矛盾;不准搞小团体、小帮派;不准目无组织,不服从安排,并对方案制定、笔试、提送考卷、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等各环节工作开展全程监督,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正、公开、规范、透明,保证选配干部的公正科学。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紧抓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不定期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制度规定执行和履职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紧盯目标任务落实,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过程中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办公室和监察室对每周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列出问题清单,通报考核结果,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市供销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