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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联查“全覆盖”治理农村“微腐败”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一是督促自查。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增大,资金流量大,财务监管不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易发腐败问题的情况,结合专项治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行动,督促各镇(区、街道)对农村管理办和各行政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立行立改。
  二是审计联查。由区纪委纪检监察室牵头,集合2个纪检监察农村室,联合组织、审计、建设管理和民政等部门对行政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及重大工程进行联合审计,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检查,截止目前,做到了全区93个行政村全覆盖,通过分析排查,从中及时发现问题或线索。
  三是整改回查。区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按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处理,并适时开展“回头看”,集中查看问题反馈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相关漏洞是否从源头制度上做好了防范,使审计联查治理微腐败形成工作闭环。(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