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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谈话函询工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日期:2016-11-14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金坛区把常态开展谈话函询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标看齐强化担当意识、自上而下传导责任压力、循序渐进规范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三级”约谈,抓常、抓细、抓长,在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全面”和“从严”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开展“三级”约谈
  一是区委书记“带头谈”。研究出台《金坛区委书记约谈暂行办法》,明确了2类约谈对象,规定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需要提醒改进,存在苗头性、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监督检查、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履职尽责不力等情形,由区委书记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进行了解或者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
  二是纪检组织“常态谈”。区纪委将一般性或较为笼统的问题线索,以及没有进入纪律审查程序的轻微问题,全部纳入谈话函询范围,做到及时、常态、无遗漏,各级基层纪检组织也优先将常态约谈作为处置轻微问题的手段方法。对近年内出现问题较多、近期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区纪委根据督查督办暂行办法,约谈单位负责人,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督查督办。
  三是全面覆盖“延伸谈”。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区6镇3街道参照区委约谈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细则,细化实化各类约谈方式方法,并将约谈对象延伸到各村(居),上门“面对面”约谈,目前已对村书记实施谈话38人次,收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效果。各镇区街道还建立了专门的谈话记录以及后续跟进督查机制,确保谈话不流于形式、一谈了之。
  二、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常态”约谈
  一是构建谈话函询制度,确保有据可依。先后研究制定《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挺纪在前要求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的流程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该区尧塘街道党工委出台《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用制度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党政副职领导、部门负责人、村书记以及重点对象实施谈话提醒。
  二是完善谈话函询程序,确保有序施行。办法规定在谈话函询之前和之后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谈话函询结果和说明材料须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背书上报,并纳入本人廉政档案,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必要时还需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扩大覆盖范围。区纪委加强对各单位谈话函询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审查,通过抽查的方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挂牌督办,实施“二次约谈(函询)”。
  三是提升谈话函询水平,确保有效实用。注重谈话函询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重视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被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和谈话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谈话询问的技巧,把话谈到约谈对象的心里去。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给予了结,让同志放下包袱,对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进一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确保谈话函询出成效,防止走过场。
  三、强化结果运用,巩固约谈成效
  一是加强结果管理。谈话函询结束后,视具体情况通报至管理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发挥谈话函询的辐射效果;对在约谈函询中简单化、随意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促进部门“一把手”重视谈“早”谈“小”,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祸害,使约谈和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二是加强推广运用。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该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积极协调,在镇、村层面全面实行廉政约谈函询制度,采取提醒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多种谈话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出击,使谈话对象在破纪之初就受到深刻警醒。
  三是加强成效巩固。在督查督办、专项治理和巡察工作过程中,注重对各级各单位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的检查指导,推进谈话函询工作常态化,努力实现应谈必谈、严谈严询,一级约谈一级,坚持带着问题谈,找准病灶改,抓具体、抓深入,做到言之有物、靶向出击,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向横向全面延伸。(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