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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述、促”三字经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6-06-0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溧阳市围绕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巡廉、述廉、促廉三个环节,强化对“一把手”和纪委负责人的监督,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压实“两个责任”。
  巡廉:摸准实情,有的放矢
  成立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巡察工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各镇(区)、市级机关部门完成一轮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去年以来,分批次先后对5个镇(区)、5个市级机关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工作巡察,巡察采用听取党政“一把手”、纪委负责人、班子成员就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集体访谈,抽选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10次,工作约谈39人,巡察中发现3大类41个主要问题。巡察组针对存在问题组织集中研判,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先后向5家单位下发《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督办要求,相关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市纪委实行“督办问题”动态管理,列出销号清单,对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销号登记。
  述廉:直面问题 ,揭短亮丑
  下发《落实“两个责任”三年述职计划》,明确规定全市所有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三年内必须向市纪委全会轮述一遍,主动接受全体委员质询、审阅和评议。
  2015年,共组织10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书记围绕“两个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为确保述职述廉“不跑调”、“不偏题”, 要求述职述廉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敢于揭短亮丑、查找差距,由表及里查找主观原因,市纪委委员围绕群众关切、社会热点进行当场质询,直截了当面对矛盾,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真正将过去“摆成绩呈亮点”的“表功会”,开成“挑毛病显不足”的“剖析会”。同时,导入群众测评元素,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让群众充分参与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
  促廉:奖惩并举,注重运用
  相继出台《溧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强化成果运用,实行奖惩并举。
  结合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民主测评等因素综合考量“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评定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得分,并将其折合后作为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同时,将考核评定结果与干部个人的评优评先、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挂钩,把“两个责任”的工作成效作为个人评优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群众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近年发案较多的单位,施行责任倒查,加大问责力度,并且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勤念“紧箍咒”,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意识。2015年,市纪委约谈干部25人,诫勉谈话12人,向党委、纪委发出廉政提醒函15份,对3起案例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围绕“两个责任”对6人实施责任追究。(吴惠芬 吴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