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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纪委开通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绿色车道
发布日期:2016-06-0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一是统一管理案件线索。溧阳市纪委出台案件线索月报制度,要求有行政处罚权的职能部门从行政处罚案件中摸排党员干部违纪线索,每月按时上报有成案价值的案件线索。市纪委在对上报的违纪线索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涉嫌违纪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将线索分流到基层纪委,极大规范了案件线索的统一调取和管理。二是严格审核立案依据。该市纪委组织专人对行政处罚类案件的立案依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此类案件线索的调取程序手续、违法事实、书证物证等,符合立案要求的建议立案,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建议暂缓立案、待补证到位后再予以立案。通过对行政处罚类案件立案依据的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了此类案件办理的质量。三是提前预判办案难点。该市纪委对行政处罚类案件查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提前预判、总结归纳,并做好相应建议工作,向承办案件的基层纪委发出案件办理提示卡,要求承办单位提前做好预案。四是实时跟踪办案进度。对已经立案的行政处罚类案件,溧阳市纪委根据办案协作区的划分,要求相关科室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对此类案件实时跟踪记录办案进度,对案件查办进度明显过慢的办案单位进行提醒督促,有效避免了“有案不办、有案缓办”的情况。(史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