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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统一“四个标准”
规范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通过龙城清韵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发布了17家派驻纪检组的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统一“四个标准”打造横向到边的信访举报标准化管理体系。
  统一渠道标准。所有派驻纪检组统一设立并公布“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种举报方式:配备专门录音电话,统一注册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专人接听和查收;由于派驻纪检组地点相对较为分散,除3家单独派驻纪检组以外,来信统一由机关纪工委负责收接并转交,接访地点统一在市信访局接访大厅。
  统一受理标准。通过发放《工作实务手册》和组织系统培训,对各渠道的接待标准和答复口径作了统一要求,明确受理范围和管辖权限。同时,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全面强化自收件的规范管理。
  统一办信标准。市纪委统一制作了信访条形码、信访收接章和实名举报章,信访条形码设计上具有可识别性,并明确了所有信访件的登记要素、办理流程和文书格式,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身份”、去向明、可追踪。
  统一纪律标准。贯彻落实《执纪监督工作规则》,不断强化信访举报源头管控、过程监督和结果反馈。全面排查信访举报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十个严禁”,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用铁的纪律严防“灯下黑”。对私自截留、隐匿、销毁举报件,泄露举报信息和以信谋私的行为实施追责问责。

(常州市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