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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分法”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问题线索作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源头和基础,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更加需要固本浚源。2018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巧妙利用“三分法”强化问题线索的处置,切实提高了执纪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拓宽渠道,分层深挖线索。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站、举报箱等平台,采取定点接访、不定期走访、深入乡镇(街道)下访等方式将信访举报窗口不断前移,直面群众收集问题线索。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在发现问题中获取案件线索。主动聘请25名“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在处置过程中既注意深入挖掘串案、窝案问题线索,也注意发现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做到抓大不放小。截至目前,已新发现问题线索11个,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督意见书1份。

二是抽丝剥茧,分析研判线索。对每一条问题线索都召开室务会先进行专题研究,全室人员共同谋划、集中研判,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切实做到“一事一方案”,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今年上半年共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议50余次。对于上级交办督办的、处置过程有阻力有争议的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统筹执纪审查人员,科学分配工作量,做到先急后缓,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切实提升问题线索的利用率和研判水平。

三是联动协作,分类处置线索。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定期研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纪律审查工作视野。对具体清晰、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部署专门力量,采取直查快办方式进行初核;对问题线索具有一般性或者过于笼统难以查证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办案过程中新发现的,不涉及区管干部的一般问题线索,转交基层纪检组织办理。截止目前,共计初核40人次,立案13人次,函询谈话17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交办督办15人次。(周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