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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确保拆迁工作人员坚守廉洁底线,切实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促使拆迁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纪委坚持 “挺纪在前”,先后打出教育为先、制度防范、监督检查的“组合拳”,动辄则咎,形成强大威慑。在拆迁工作人员中敲响警钟,提醒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教育为先,加强履职风险防范。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需要花更大气力。从2017年3月起,不断利用“邹区大舞台”、“社区天天乐”、“廉政文化书画展”等活动将廉课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同时在拆迁项目开始前一是组织拆迁组工作人员、动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负责人,邀请去检察院专家进行“公廉拆迁”座谈会;二是组织参观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基地。在思想上给所有拆迁人员念起“紧箍咒”,结合日常督查,坚决抵制腐败滋生。针对性地教育所有的拆迁人员在工作中要坚定信念、遵纪守法、廉洁履职。
       制度防范,构建防腐长效机制。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邹区镇建立了“三提醒”制度,入户调查,对丈量资料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入户登记资料进行比对,是否存在虚报征地面积资金;签字确认,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和户主在核算表上签字确认,是否真实有效;由村 (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针对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对参与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和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得住、参与人员手脚管得住。
       监督检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邹区镇纪委要求征地拆迁应当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明确规定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公告的内容。在每次征地拆迁工作中,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纪检督察组不定期到现场予以督查。镇纪委派人全程跟踪,重点监督参与征地地拆迁工作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监督管物、管钱、管人重点岗位,监督征地拆迁关键环节。在拆迁标段处利用发放“防腐手册”、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确保拆迁工作风清气正,着力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