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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紧紧把握监察体制改革机遇,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稳中有进工作基调,以满足工作为需要、强化业务应用为重点,坚持以“四个统一”高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一领导。区纪委常委会多次讨论信息化建设议题,要求总体布局、全盘谋划,全方位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常委任副组长,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任组员,并承担信息化建设具体职能。根据大数据标准化采集要求,由案管室牵头,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各基层纪检组织等17家部门建立扁平化、常态化信息采集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截止目前,已采集数据7类,累计43152条。

二是整体谋划部署,统一平台建设。立足常规化、特色化、长远化,打造心理测试实验室、电子数据实验室、大数据信息查询实验室三大功能区域。构建纪检监察内网全覆盖体系,依托省纪委监委内网办公OA平台高效率办公,有效防止失泄密。积极对接组织人事、城建等职能部门,接入本委大数据查询实验室,开设纪检监察查询专门端口,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吸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情报部门等情报研判专门人才加入审查调查专家库,建立咨询工作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领域性问题委托专家提供意见和帮助,提升审查调查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着力探索实践,统一人才培养。按照年龄层次、专业架构、任职经历等条件,成立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应用小组,全业务从事信息化工作。主动与市纪委对接,通过设置案件场景,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通过实际操作完成电子数据取证入门。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参与机制,每一起案件均配备至少一名信息化小组成员,在实战中不断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结合实战化操作及常态化模拟等情况综合考评,逐步挖掘信息化工作业务尖兵,定岗定人重点培养。截止目前,已完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8次、录音录像备份36次、信息查询10次。

四是规范运行机制,统一制度建设。根据“一事由一提请”原则明确区数据查询审批流程,在承办单位履行数据查询审批手续后由案管室统一扎口对上协查。信息化应用小组成员签订《信息化工作保密责任书》,明确信息化工作“五大工作纪律”,严禁泄露在办案情、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未经审批查询、严禁超范围查询、严禁获取个人隐私,严守保密安全。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学习上级部门最新工作要求及典型案例,梳理工作难点,并适时邀请上级领导及专家进行授课,在沟通交流中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的认识。(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