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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说“我满意”
发布日期:2018-05-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我们认真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对你进行答复……是否有异议?”会议室里,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认真地记录着举报人现场提出的意见。
       4月下旬,市纪委收到一封由中央巡视组转来的实名举报某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待领导干部等问题线索,按照实名举报“优先受理、快查快结”的工作要求,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立即启动初核程序,并主动联系举报人,当面与其签订《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
       5月18日,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纪委信访室会同第三纪检监察室、溧阳市纪委和市国税局组成联合答复组,就来信反映的有关问题面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并听取举报人的意见。最终,举报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切实做好实名举报答复工作,既确保了举报人的知情权,消除其疑惑,有效避免了举报人继续多头上访、越级上访的情况,也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正义感。(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