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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 对疫苗监管工作再监督
发布日期:2018-08-13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能请你帮个忙吗?”7月25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全琴上班一开门,就有一老者紧随着进来问询。

“什么事?请说?”

“天宁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是天宁区卫计局管的吗?能不能帮我问一下我孙女打的疫苗是哪个厂家生产的?你看市级医院在接种卡上直接记录的,天宁中心一直没有登记。”听完这话,张全琴的直觉告诉她这不是一件单纯问询的事情,现在吉林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和质疑,群众对于接种的疫苗应当有知情权,接种中心有责任要公开接种信息。

送走了老人,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立即找来区卫计局分管领导和区卫生防疫站负责人了解情况。经了解,2015版接种本上没有生产厂家这一栏,2016版接种本上才有,该区卫生防疫站在指导过程中没有强调一定要记录生产厂家,所以有的中心记录了,有的中心则没有。

“这也反映了医疗作风实不实、为群众服务细不细的问题,疫苗事件引起百姓关注,我们应该主动公开信息、完善接种服务、加强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的管理监督,让老百姓能放心接种。”张全琴表示。

在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下,7月26日至30日,区卫计局联合区市监局,组织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形成督查小组,对全区所有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组要求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相关管理条例操作,规范接种记录,发现问题,随即整改,确保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实施过程安全、合理、规范。 (张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