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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突出“三个导向”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围绕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突出“三个导向”,强化问题线索研判、分流和处置,今年1-8月立案6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自办案件38件,同比增长253.3%。

一是集中研判,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执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升级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平台,将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由案管室集中管理,确保监督不漏项。出台《新北区纪委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会议制度》,每月梳理汇总,着重从线索来源可靠性、反映问题可信度、举报人动机目的、新旧线索逻辑性等方面入手,强化线索“可查性”分析研判,精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共收集问题线索149件,召开专题研判会议6次,研判重点问题31个。

二是分流拓展,突出目标导向。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根据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指向性明确的问题及时做好谈话函询或初核。发挥纪委监委改革后制度优势,加强与巡察、公安、法院、审计等单位协调配合,共享案件线索和办案信息,对腐败多发易发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专项评估,有效提升发现案件线索能力。注重对在查或已查结案件的分析研究,深入挖掘有深查价值的线索,扩大办案成果。如2018年3月,在调查孟河镇某社区书记违纪违法问题时,由于筛查细致,不仅查实了该书记的信访举报问题,而且发现该社区其他2名干部存在违纪问题,已按规定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三是规范程序,突出质量导向。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审查等环节实行台账管理、全程化督查,保证案件快查快结。强化证据意识,针对每个案件的特点,紧紧围绕违纪违法构成要件,确定审查调查方案及主攻方向,将证据做实做细,从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及成案率。创设案件审理受理审核程序,严把审查调查事实、证据、程序关,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能力,加强案件交办督办协调,对基层重要信访件和疑难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今年以来,提级办理下级党委管理干部12人、立案8人。(汤凤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