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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以作风建设高标要求推动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18-10-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借力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常州市天宁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再提档”活动,深入查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聚焦监督责任履行不主动、不深入、不到位问题,继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排头兵”形象。

一是对标找差清查问题。深入查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风问题,专题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深入研判在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发挥联动监督合力、深化“嵌入式”派驻监督、强化部门间协调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列入健全完善计划。

二是规范履责提升质量。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部门分设和监察员办公室设立工作,进一步明确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区监委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职责,将日常监督、政治生态评价、运用第一种形态等列入监督检查部门职责,明确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问题线索处置立案问题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联合研判机制,进一步规范履责程序。

三是督促跟进压实责任。对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分类制定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履责“月绩制”,使考核留痕、履责见效。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推行“421工作法”,督促派驻机构一年四次对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一年两次通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一年至少一次廉政课,确保履责有迹可查。(吴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