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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横山桥镇:“四责工作法” 做透“两个责任”全程记实
发布日期:2018-12-05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开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的工作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以单定责、据实记责、节点对责、反向促责”的“四责工作法”,将细小工作做实做透,避免简单工作“简单化处理”,发挥基础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助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是以单定责。为有的放矢地做好履责记实工作,专门制定《横山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为党委主体责任规定了“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支持纪律审查”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为纪委监督责任规定了“组织协调”“党内监督”“作风督查”等6个方面具体内容,为“两个责任”分类记实构建了总体框架,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据实记责。镇综合科、纪检监察室分别明确专人负责“两个责任”履责记实,用好一张《履责记实表》,以实事求是、原汁原味为原则,以记清时间、地点、人员、履责概况等事实要素为标准,对全镇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实行一事一记、实时记载、全程留痕,切实做到不遗漏、不虚构、不夸大、不主观。

三是节点对责。建立“日清、周理、月结”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利用每天工作最后一小时梳理记录当日事项,利用每周工作最后一小时对本周工作进行查漏补记,利用每月工作最后一小时开展“过堂会审”,由该镇纪委书记牵头综合科、纪检监察室对“两责”记实情况开展集中核对,互补信息,统一措辞,纠正偏差。

四是反向促责。坚决杜绝“为记而记”的错误倾向,注重发挥“全程记实”对履责工作“提醒、规范、倒逼”的反向促进作用:通过记责梳理,及时提醒党委、纪委按时落实定期研究、定期报告、定期学习、定期督查等“规定动作”,避免发生延误;通过“两责”核对,积极发现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改进;通过节点回顾,着力从记实内容中发掘工作中的“闪光点”“新闻点”,为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提供有力支撑。(杨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