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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知即改及时制订文艺家协会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8-2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最近,市文联正在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巡察组发现多个文艺家分会协会存在财务管理较乱,有的甚至没有账目。巡察组向市文联提出这个问题后,市文联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订《市文艺家协会财务管理规定》,督促各文艺家分会抓紧配齐财会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明确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各文艺家分会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本着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协会资金,确保协会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必需的账务账册,做到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务处理程序规范,完整、真实地记录协会发生的各种费用开支。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地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重要会计资料。

二是强化协会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各文艺家分会的收入,主要由会费、政府补助资金、捐赠等经费组成。要求文艺家分会的各类收入,必须缴入协会的银行账户统一核算。各文艺家分会财务实施“集中代账、分账管理”制度。市文联为各分会设立分会总会计,协助各分会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得经手现金,不得兼管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的记账凭证制单人和审核人分开(出纳制单,会计审核)。各文艺家分会的收入主要用于分会活动和日常公务开销,按照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所有支出凭证应由经办人注明用途和事项,需要办理事前审批的支出必须附相关审批原件,经会计审核,由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复核,经分会法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大额现金支付行为,除零星开支可现金支付外,大额资金须转账支付。涉及财政资金的,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做到厉行节约,确保专款专用。各协会的财务收支要坚持民主、公开、透明原则。分会在制定各项活动方案时,须制定资金预算方案,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执行。

三是严格审核财务报告。各文艺家分会要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于每年初经理事会审核后的上年度收支情况分项目上报市文联,市文联对各协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如有违反财经制度或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施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