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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督查一整改”专项行动 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部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交流干部周转用房“三督查一整改”专项行动。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措施上靶向精准。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重点突出“四查四看”:查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查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看2014年以来集中清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各地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查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建设。围绕公务用车,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是否存在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业务用车、工作用车;是否存在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车辆;是否存在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予车辆;是否存在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是否存在不按公车使用管理审批程序派车;是否存在派驻单位未对派驻车辆使用管理建章立制,车辆管理台账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省、市车改文件要求,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是否存在未按省市车改文件要求、以及将车改后保留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和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针对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和商务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料;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是否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

三是行动上坚实果断。组织13个专项行动督查组,集中人员和时间,做到“三个全覆盖”。全面检查所有市管干部、下沉一级到辖市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督查全覆盖。全面检查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车辆使用管理督查全覆盖。全面检查市级机关、辖市(区)和镇(街道)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情况,做到党政机关食堂督查全覆盖。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