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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探索构建“嵌入式”监督闭环
发布日期:2018-09-2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嵌入式”监督是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哨兵”、“探头”作用,实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的有效途径,是构建教育、防控、惩治、问责一体化反腐倡廉工作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综合派驻改革以来,市派驻机构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委全年重点工作“一工程九行动”,找准工作定位,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模式。

一、构建监督制度,触发监督流程

派驻机构通过构建监督制度,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围绕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派驻机构成立以来,依靠常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后八项工作制度,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出台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清单,针对驻在部门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制度机制、权力运行及政治生态评价等5个监督类别、20个监督事项提出了明确的监督内容要求,驻在部门一旦行使权力,就会触发派驻机构监督流程,开启“探头”模式,全程参与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二、全面风险排查,定位关键环节

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行内外结合排查廉政风险。内部查找分两个层级,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权全面查找潜在或存在的廉政风险,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单位职能设置和权力边界,查找潜在或存在的廉政风险,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所有廉政风险清单进行审核,提出监督意见;外部查找则深入到服务对象和有联系的单位,听取单位整体和个人的意见,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同时由驻在部门对其下辖各部门和处室的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确定关键岗位,明确风险点管控的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三、追踪主要矛盾,提出整改意见

派驻机构注重聚焦关键环节,抓住核心权力和主要矛盾,通过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推动派驻机构从“有形覆盖”到“形神兼备”。同时发挥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执纪监督、监察监督合力,主动对接巡察和执纪监督、案管部门,加强巡察和日常执纪监督结果运用。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共召开廉情分析对接会118场,向驻在部门发出廉政意见书56份。

四、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监督闭环

落实整改是“嵌入式”监督形成闭环的最后环节,也是印证监督效果的最终体现。派驻机构今年配合市委市政府对“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扶贫领域,以及违规吃喝、商业预付卡、办公用房、车改纪律等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了51次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整改问题114项,有效加强了被监督单位的权力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了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到“纪律就在身边”,也为联系单位开展政治生态综合评价夯实了基础。(蔡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