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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2起违规吃喝、私人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发布日期:2018-03-2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严肃查处2起违规吃喝、私人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21名干部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和免职、诫勉谈话等处理。
       1.常州市国土局经开区分局违规吃喝事件。2018年2月6日晚,常州市国土局经开区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玉曙等人在其职工食堂违规吃喝,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常州市国土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朱玉曙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对其他8名参加用餐的干部视情况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常州市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贾金庚和纪委书记戴洪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2.新北区党员干部私人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2018年2月10日晚,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周华军组织私人聚餐,虽个人自费聚餐饮酒,但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新北区委对组织聚餐者周华军予以免职处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9名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通报指出,两起事件的发生说明在全面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意识松懈、积习难改,视纪律规定和上级要求为耳旁风。对两起事件的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再次释放了纠正“四风”不停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常州市纪委、监察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逐一约谈提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作风建设,直击“四风”病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肃查处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