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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以“责任制”为抓手,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思想上重视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前紧后松”,举一反三不够,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日前,专项督查组一一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已是区委巡察办牵头开展的第四次专项督查,也成为了天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

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天宁区坚持在抓好巡察监督的同时加大巡察整改力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具体问题抓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要求,一着不让抓好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标本兼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条“对账”,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前三轮巡察反馈问题89个,整改率100%。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59个,正在整改阶段。

二是压实纪委的执纪责任。区纪委严格按照“快报告、快处置、快查办、快结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本届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区纪委共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1条,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

三是压实主责部门的督促整改责任。对于“问题在基层,责任在主责部门”的整改事项,天宁区委巡察办印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建立“党建顾问团”“党建工作督导制”;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规范经费报销制度。(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