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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集中“过堂” 让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规范有效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这条线索调查已充分,但后续问责还不到位,请相关负责同志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这是常州市武进区纪委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研判会议上,区纪委监委向承办科室当面反馈的意见。

8月29日,武进区纪委监委集中一整天时间对区委巡察组移交的自首轮巡察以来的全部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集体会审,办理情况逐一“过堂”、全过程“把脉开方”,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水平,确保区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件件处理恰当,充分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从区委首轮巡察开展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共向区纪委移交五轮巡察发现的79条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认真分析研判,筛选出23件交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直查,27件交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2件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核查,26件转交经开区纪工委核查。目前已办结42件,其中立案7件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其他线索正在核查中。

此次集中研判会审,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相关承办负责人组成,严把证据关、定性关、文书关“三大关口”。按照“逐条线索过堂、逐项证据审核”的要求,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体检”,为每条问题线索“量体裁衣”定制调查方案,决不让巡察线索休眠、流失。

“在办理问题线索时,要保持高站位、明确高标准、保障高质量,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上与严下、严内与严外相统一,确保‘不偏不倚’,经得起时间检验。”武进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萍要求。

此外,武进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一方面明确巡察问题线索调查时限,要求每个线索都要有“时间进程图”,抓牢节点、挂图作战,以责任倒逼推动巡察线索调查落地生根。另一方面,定期向区委巡察机构通报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蒋王娇、秦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