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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坚持“四项原则” 严把“四道关口” 规范巡察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进一步加强巡察档案管理,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巡察工作要全程留痕、清晰完整,可追溯的背景资料和基本依据要真实可靠。”按照市委对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要求,近期,市委巡察办邀请市档案局专家,对巡察档案员进行巡察档案专题培训,并就巡察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全过程进行了辅导。

坚持“实”的原则,把好“制度关”。严格规范巡察档案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整理管理办法,出台巡察问题底稿等相关制度,明确巡察档案的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以及归档、保管和利用要求,建立了由巡察办安排专员统一扎口,各巡察组安排联络员、巡察专职人员协作的档案工作分工机制,印发了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操作规程,规范了记录发现问题、取得证据以及认定问题、得出结论全过程材料的固定格式和标准。

坚持“全”的原则,把好“收集关”。根据巡察要求、档案收集规范和被巡单位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巡察办、巡察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其中,巡察组的归档材料,要求按照巡察过程全程留痕的原则,建立巡察归档“20+N”模式,明确了20条必须收集和N条自选收集的归档材料,按照流程要求,做到边巡察边收集、完整记录不留遗漏。

坚持“细”的原则,把好“整理关”。采用巡察办、巡察组两类档案分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条理化、系统化、规范化档案整理。巡察办档案以年度为单位,实行文书档案归档模式;巡察组分轮次、分组别,按照巡察工作的准备阶段、了解阶段、报告阶段、反馈阶段、移交阶段、整改阶段等这6个环节,按时序进行整理装订和收归编盒,实行业务档案归档模式。

坚持“严”的原则,把好“安全关”。注重巡察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门设置巡察档案室,并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签收,谁保管、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档案移交双方签字备案和查阅档案领导审批、登记制度。同时,强化对档案员的巡察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保密意识。(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