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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六组:落实“巡察工作底稿”制度 做到“六清三准一日志”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针对市委新近出台的《市委巡察工作问题底稿操作规程(试行)》制度,市委第六巡察组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充分领会底稿制度要求,积极谋划落实配套举措,经过近段时间的巡察实践,探索尝试了“六清三准一日志”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做细做实做深了巡察工作,推动底稿制度逐步落地见效。

一是贯穿结合“六清”要素,做细巡察过程。为保证底稿内容来源的客观公正和有据可依,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注重将发现时间清、发现人物清、工作方式清、核实步骤清、事实情况清和问题性质清的“六清”要素,贯穿体现到巡察工作全过程之中。对于巡察出的每一个问题,对照“六清”要求,都做到认真核实、互相印证和反复核实,力求细化、量化、痕迹化,不断夯实巡察工作“实体”,为落实底稿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是坚持写好“一日志”,做实巡察梳理。为提高巡察报告问题底稿撰写的“含金量”,强化底稿内容的运用价值,在深度结合、共同讨论的基础上,专门制作了巡察工作日志表,建立了“底稿的底稿制度”,要求巡察人员把每天巡察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写好“一日志”,真实、完整地反映所发现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基本事实,准确表述问题性质,让巡察过程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巡察内容力求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有效防止问题定性不准、“乱扣帽子”等情况。有力推动了底稿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三是突出对照“三准”标尺,做深巡察研判。注重巡察梳理问题的分析研判,对照问题表述准、支撑材料准、定性依据准的“三准”标尺,分类处理初步掌握的“实体”材料,从严开展分层把关和联动研判相关工作,巡察问题做到去粗取精、去疑存真。对于一般性问题,由组员互查互对、相互印证,做好“组员互诊”;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由专项组长组织全组成员开展组内会商研讨,进行“组内会诊”,共同解决疑问。同时,巡察组长定期开展“专家巡诊”,到入驻单位了解巡察专项组的工作情况,加强巡察干部管理,指导巡察工作开展,进行全程“把脉”,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底稿制度逐步落到实处。(陈延成、蒋华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