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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用三有三送”工作法进行嵌入式监督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方法,对驻在部门进行深入有效地监督。

一、 围绕“三用”重点,强化嵌入式监督内容。

以“用人、用权、用钱”为监督重点:一是嵌入驻在部门机关和所辖基层单位走访内容。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情况在一线掌握,线索在一线排查,扎实开展基层走访调研,梳理基层反映的问题清单,做到走访驻在部门机关和所辖基层单位全覆盖。二是嵌入访谈内容。在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通知时,将干部选拔任用、行使权力、经费使用等“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程序及制度规范等作为必谈内容,访谈正科职以上干部,做到重点监督对象访谈全覆盖。三是嵌入会议内容。通过参加党组(党委)会、行政领导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进行会议监督,及时进行提醒,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完善规章制度。

二、 围绕“三有”检查,强化嵌入式监督方式。

以“有记实、有事例、有线索”为工作基础:一是运用数据对比的方式强化监督。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纪检监察组定期检查,并纳入驻在部门工作例会和派驻机构廉情分析对接会的重要内容,进行点评解析,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运用事例剖析的方法强化监督。在组织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传统节假日进行“执行八项规定纠四风”专项督查,抽调相关财务人员与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驻在部门及基层单位账目及内部食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事例剖析,现场提醒、财务部门进行纠正,并对个别严重的问题进行初核处理。三是运用信访线索起底的方式强化监督。纪检监察组对六个驻在部门及所辖基层单位近期的信访举报情况及巡查、专项督查、审计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需要初核的及时进行初核,需要处分的进行立案处理。目前,已通过谈话函询、初核、立案调查等处置方式处理问题线索12条,开除党籍1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

三、 围绕“三送”情况,强化嵌入式监督质效。

以“送问题清单、廉政情况、处理建议”为实质抓手:一是问题清单及时送,注重督查核销。对通过走访座谈、台账检查、专项检查、信访线索等方式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驻在部门“一把手”进行送达,并督促办理核销。二是廉情分析情况定期送,注重客观准确。按照市纪委关于廉情分析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驻在部门廉情分析会,纪检监察组人员与驻在部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一起,客观分析各单位存在的廉政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送达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三是处理建议及时送,注重制度规范。对问题线索反映的情况,在初核的基础上,及时与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提出对人员处理建议的同时,也提出对驻在部门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督促驻在部门“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施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