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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文广新局制订《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为加快常州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几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文广新局制订《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扶持方式,明确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提出了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赋予局财务处和文化产业管理处及辖市区局对项目和资金监管职责,做到在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清晰。最后,对资金监管工作人员和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明确了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着《管理办法》的制订和实施,确保常州市文化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执行、绩效评价的公开、公正、公平,避免了廉政风险。(施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