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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发布日期:2018-12-18   来源:天宁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当前,脱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部分党员干部却利用职务之便随意贪占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违规乱收费等,作为党员干部,不仅失职失责,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对如此不正之风必须“零容忍”,必须“亮剑”,绝不姑息。

向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关系到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的胜利。“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还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引导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最盼望、最关心、最急切要解决的事情做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另外,要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对扶贫资金划拨、扶贫款物管理、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全程无死角监管,确保惠民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

向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关系到我们党执政之基的稳定。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顽疾,一方面要坚持“零容忍”,利剑高悬,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贪腐黑手,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查漏补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定规范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扶贫资金的申请、发放、领取程序严谨,让打歪主意的人无机可乘。只有将暖民心的钱花直达百姓手,才能真正的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