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作风建设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四个坚持”净化党风政风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以“两个责任”为主线,突出“四个坚持”,不断净化党风政风,为推动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今年以来,该街道领导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查摆问题31个,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到位。党工委多次就党风政风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认真部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一学习两整治”等有关工作。

二是坚持压实责任主体。各部门、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加强作风自律,提升工作质效。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就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与自我批评。

三是坚持批评教育在前。街道纪委专门印制《作风建设学习资料》(一)(二)500余份,下发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求各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专题学习,确保有关要求全知晓。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提醒干部职工警惕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烟(卡)等身边的“四风”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注重谈话函询,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指正。

四是坚持全方位监督。街道纪委利用电子监察手段,通过随机调取监控和互联网访问记录方式,查看党员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和工作形象。通过重大节日作风督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紧盯公车使用、食堂接待、违规收送礼品、上班纪律等方面,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利用信访举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渠道广泛了解干部作风表现,通过领导监督、同事监督、群众监督,构筑全方位监督网络。(付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