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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用好身边“活教材”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江苏省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原计划合同处处长(后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黄飞鹤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为进一步筑牢巡察干部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加强作风建设,常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期间观看了《政鉴——祸起忽微》警示教育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起案件通报精神。

“这些违规违纪案,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有些违规违纪者曾经还一起共事过,让我感受非常深刻,作为巡察干部,我们要引以为戒,对照案例反思自己,不做‘案中人’。”

“思想上触动很大,这些典型案例不仅发生在身边,有些还是通过巡察发现的问题,我们除了要以案为戒,还要练就过硬本领,做合格的巡察‘尖兵’,揪出‘蛀虫’,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做出贡献。”

……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句句警语,使巡察干部们思想上受到强烈的震撼。接受警示教育后,大家纷纷谈出自己的感受。

今年以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通过制定支部廉政学习计划、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通报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等方式,促进巡察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

该组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巡察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始终筑牢思想‘防火墙’,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韩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