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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为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开辟绿色通道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为办理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办、快商、快督工作要求,全力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即收即办,信访举报不过夜。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收到涉黑涉恶涉保护伞信访举报后,第一时间报分管领导,全部信访件当天录入信访举报系统,迅速进行流转分办。与案管室、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保持联系,做好分办的各项衔接工作,在最快的时间内,将该类信访举报转至承办部门。

会商会办,问题线索不遗漏。针对涉黑涉恶涉保护伞信访举报,改定期会商为即时会商,联合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案管室、审理室,形成贯穿信访举报承办全过程的全面会商机制。在承办信访举报的任意环节,相关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均可提出会商要求,共同研判信访举报的分办、承办、处置期间的各类问题,不遗漏该信访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线索。

督查督办,责任倒查不姑息。制定天宁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督办的意见(试行)》,明确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件由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进行督办,重大问题的办理结果由包括信访室、审理室在内的联合审议小组审核。督办以全程跟踪的方式为主,重点督查承办部门是否优先开展调查、是否效率质量并重、是否查清查透查深、是否履责尽责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全部进行责任倒查。(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