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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澄清不实举报 为干部撑腰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2019年7月,在全村党员大会上,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解放村原党总支书记朱国强激动地表态。

三个月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朱国强利用公款聚餐等有关问题。该信很快转至天宁街道纪委核查。

“我是自己出的钱,你看,我的支付宝上都有记录,我也没有去村里报销,你们看一看账不就清楚了。”朱国强在接受天宁街道纪委谈话时委屈地说。近半年来,他已经是第三次被信访举报了,前两次信访举报反映内容均不相同,经调查后为不实。

经大量细致核查,这封再次被确认为不实。事实虽已查明,但朱国强心里始终有个结。朱国强说,虽然理解组织的工作,但一些不明真相之人的闲言碎语更让他无奈。

基层干部,尤其是长期奋斗在一线的村、社区干部,他们为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贡献力量,心中满腔热血,一旦受到不实举报的困扰,难免“寒心”“泄气”,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开展不实信访的澄清和正名工作,以纪检温度鼓舞干部干事创业。”该区纪委书记李旌巍说。

说干就干,该区纪委监委从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出发,出台《天宁区纪委监委关于实施信访举报失实澄清的工作办法(试行)》,统一部署对十九大以来的不实了结信访举报件开展“回头看”,对符合条件的失实举报进行“三澄清一反馈”,即书面结论向本人澄清、召开会议向单位澄清、制作澄清名册向组织澄清、当面反馈举报人,让被失实举报干部消除顾虑,挺直腰杆担当作为。

为确保失实澄清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区纪委监委还明确了澄清实施的三个评估要求,即澄清用词再评估,澄清风险再评估,澄清范围再评估,确保澄清工作严肃规范、有良好的综合效果。并通过严格研判和筛选程序,综合考虑信访事项、社会效果、个人意愿等方面,天宁区纪委监委确定拟为一批干部开展澄清工作,其中就有朱国强。

对拟实施澄清的信访举报件,该区纪委监委编制信访事项失实确认单、调查失实集体审核单,对该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情况及调查结论进行再次审核,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讨论通过后准予正式实施。

7月22日,天宁街道纪委在兆丰花苑社区会议室召开失实举报通报会暨澄清会,为朱国强同志澄清正名。会后,专门制作澄清名册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防止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或交流中受影响。

“通过建立具有天宁特色的澄清制度,让被失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为切实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在全区上下营造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李旌巍表示。(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