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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扎实推进监察员办公室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15   来源:天宁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这是反映某村村民小组长的信访件,已履行审核签批程序,现转给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办理,请你签收。”这是2019年1月15日,常州市天宁区监委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受理的第一件信访举报件。

2018年12月初,天宁区监委第一、第二监察员办公室正式成立,分片负责各镇(街道)监察工作。为充分发挥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监察调查工作,天宁区纪委信访室主动对接,通过三个加强,扎实推进监察员办公室信访举报工作。

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分办准确。两个监察员办公室覆盖7个镇街道、126个村,共计超过4500个监察对象。为进一步做好监察员办公室的信访承办工作,信访室凡收到涉及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件,都第一时间全室讨论,逐一分析,首先判断其是否党员,其次判断其是否从事公务、是否履行公职等,对涉及反映非党员的村民小组长的较复杂信访件,及时联合案管室、审理室会商研判,区分监察员办公室和镇、街道纪委的管辖,切实做到分办准、转办明。

加强流程管控,提促信访闭环。归口管理监察员办公室受理的信访举报,一件一报,统一备案,确保“件件有登记”。监察员办公室承办的信访举报单独建档,建立电子和纸质双重台账,做到程序规范、履职留痕。联合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监察员办公室制定规范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要求监察员办公室承办的信访举报在规定期限内向信访室回告调查结果,需转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问题线索,同时报信访室备案,确保流转信访件办理首尾相接,路径完整,“事事有落实”。

加强信访督办,提升办信质效。对反映涉及扶贫、污染防治、三资三化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信访件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按照“七不结”的标准,即材料不全不结、事实不清不结、定性不准不结、没有结论不结、处理意见未落实不结、实名举报不反馈不结、有新问题线索不结,进行全程督促指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信访件查办。围绕信访举报考核细则,定期对监察员办公室的信访办理及归档情况进行检查,一卷一评。通过找问题,抓落实,不断提高监察员办公室的办信质效。(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