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这个身份给我提供了本职工作之外的又一个平台,让我能够进一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实现自身价值。”刚被聘任不久的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驻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小王感慨道。
为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该区纪委监委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集体聘任全区各镇(街道)原有的驻村纪检员,按照权限赋予监察职责,打造常驻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6月13日,该区监委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全区125名新任的驻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进行业务辅导。此次培训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内容主要包括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监督工作重点等相关知识。同时,要求纪检监察联络员努力做好“五员”,即基层的通信员、宣传员、参谋员、监督员、协调员,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在基层落地生根。
“以前只是驻村纪检员,现在被赋予了监察联络员的身份,这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担当。通过今天的培训,我对自己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今后的监察监督工作充满了信心。”朱林镇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小蒋在培训结束时讲道。
据悉,为确保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有效运行,该区监委出台《驻村监察联络员暂行办法》,明确驻村监察联络员监督内容、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使联络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驻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是对驻在村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驻村监察联络员每月至少走访党员群众1次,每周驻村工作不少于半天,对收集到的廉情信息,向所在镇(街道)的监察员或者直接向相对应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报告。
下一步,该区监委将继续探索基层监察监督的新模式,同时加强对基层监察力量履职能力的培训,充分发挥监察员办公室与监察联络员的“探头”和“前哨”作用,真正把监察监督延伸到群众身边,深入到群众心里。(张洁、夏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