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442”工作法让监督常在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职责,坚持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积极推行“442”工作法,让监督“堤坝”持续加固。

把握“4个重点”。立足“早”,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注重“常”,把思想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相结合,将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无缝衔接。突出“真”,对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升级处理。实现“全”,充分发挥派驻巡察叠加效应,统筹安排常规监督、专项监督、机动式监督以及“回头看”工作,并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建立“4项机制”。建立事项函告单和“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以重要事项提醒单、提示单、工作函告单、红黄牌为抓手,逐项对账销号。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实行纪委全面监督、职能部门直接监督、镇(街道)党(工)委属地监督和群众监督“3+1”一体化监督模式,采取专项督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多措并举同向发力。建立监督举报机制,依托举报热线、新闻媒体、政风热线平台等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快速查办机制。对重要节点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快查快办。

落实“2个到位”。一是追责问责到位。强化日常监督,对制度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精准问责,真正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二是通报曝光到位。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把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身边典型案例,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将警示效果传递到神经末梢,形成强大的威慑效果。(齐涛、胡永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