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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之下
发布日期:2019-06-26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自从村里把村干部的权力都亮出来,村里人人都成了监督员,再也不怕村干部一手遮天了。”近日,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红梅村的村民看着该村开列的“小微权力”清单说道。

基层“小微权力”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今年5月,区监察委员会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出台从“资产管理”“组织人事”到“公共服务”的3大类34小类权力清单。同时,在全区各镇、街道分别先选择一个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各村(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增减,确保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

该室还分门别类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一事一单、一单一图。规定涉及村务重大事项决策,都必须经过党组织提议、党员会议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大小村务都必须按时按规定向全体村民公开,确保基层干部按单用权、按图办事,让基层权力制度化、流程化。

后期的“小微权力”阳光化建设阶段,村委将建立“阳光村务微信群”,动员每家每户加入,群内定期公开各类村务、决策,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孙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