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主责先行 >> 内容
常州市委组织部: 学条例 明规矩 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
发布日期:2019-05-08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围绕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学习交流研讨。常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全体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昌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昌明指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此次《条例》的修订充分贯彻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实践成果,对于坚持好干部标准,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昌明强调,组工干部要将精通《条例》作为“应知应会”的基本功,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程序要求,真正理解透彻、把握到位;要将执行《条例》作为“规矩规范”的基准线,严格按规矩办事,抓紧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制度口径,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将落实《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总遵循,紧紧围绕突出政治标准、拓宽选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等方面动脑筋、想办法,争当学习精通的模范、严格执行的模范、推动落实的模范,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