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主责先行 >> 内容
多措并举,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监督关口前移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州市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嵌入”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关键环节,前移监督关口,确保住宅维修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压实责任主体。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服务人民群众需求能力水平;制定《市物管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清单》;召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推进会;分层分类签订“共性+个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各级的责任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全程记实工作,实现责任落实从“无形”到“有形”,履责过程变“被动”为“主动”。

二是开展联动督查。每月由市住建局计财处审核维修资金财务报表,市住建局物管处审核维修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并报分管领导审阅;每半年住建局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控检查;每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联合开展开展财务管理专项巡查,下发巡查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堵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漏洞,及时化解防控风险。同时引入专业审计机构,负责维修资金使用审计复核和现场查勘、维修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把关。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针对维修资金管理形势不断变化要求,重新梳理了岗位职责、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业务流程,制定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制度》《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岗位职责》《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业务工作流程》《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审批工作,市物管中心采用“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并牵头指导新北、天宁和钟楼区住建部门按照三级审核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考核监管,完善对辖市(区)住建部门、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审计单位等参与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相关部门的考核办法,并与审计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廉洁自律。

四是科学化解风险。为提升维修资金存储收益和规避单一存储风险,实行维修资金利率询价,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优选专户银行,市物管中心在专户银行公开招投标前,将制定的招标方案,提请市区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审议,并主动向纪检部门汇报听取意见建议。今年2月,市物管中心委托审计单位对其他住房资金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5月形成了《关于对合并存储的其他住房资金与维修资金进行资金分拆的工作报告》,根据今年定期存款到期情况,力争9月份完成分开存储工作。

五是打造优质服务。依托“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积极主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沟通,发挥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对维修资金缴存把关;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组织召开市第一届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将在开展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具体规定上报市政府研究出台。同时突出“服务发展”,打造培育“加减乘除”幸福公式、“保障房爱心服务社” “智慧房产服务热线”等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服务品牌,持续开展维修资金服务进小区活动,发挥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