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主责先行 >> 内容
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着力锻造公安铁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9月14日,常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常和平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抓好第一责任。党委书记负起第一责任,党委同志在各分管领域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到公安执法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各级党组织书记、一把手首先要把党内职务履行好,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担起来;各支部、各处室要压紧压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首要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抓好一岗双责。要坚持把业务工作和管党治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党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纪检工作组和各辖市局、分局纪委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对业务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执法办案、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要抓好管理责任。要进一步严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战时纪律,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邱荣雪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了全面解读,传达中纪委通报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就做好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