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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廉政谈话早提醒 紧绷作风“纪律弦”
发布日期:2019-10-21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这次外出学习人数比较多,作为带队领导,首先要提醒外出学习人员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纪律要求,提醒培训人员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常州市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规定》……”在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农副站开展“优秀农业基地经验学习”外出活动之前,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孙凯与带队领导开展了一次外出廉政谈话。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出台《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严守党的纪律规定谈话制度》。

根据“教育为先、自觉遵守、有出必谈、违规必究”的原则,该区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因公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考察以及因私出国(境)的,应当就严格遵守违规吃喝的相关规定接受谈话。

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组团人数 5 人以上的,由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班子成员,在外出前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组团人数 5 人以下的,由单位党委(党组)采用签订外出期间廉政承诺书的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纪律要求;因私出国(境)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承担外出谈话任务,并组织签订外出期间廉政承诺书。

各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外出实际情况,需在外出前 1 周之内,将廉政承诺书或廉政谈话表报送区纪委监委相应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留存备查。

对未组织开展外出廉政谈话或签订廉政承诺书,党员干部在外出期间发生违反“七个严禁”等相关纪律要求行为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承担谈话任务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