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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期,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

1.溧阳市昆仑街道徐格笪村党总支部书记王小彬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6月20日、2017年5月22日,王小彬与村主任吴国伟、会计周超等人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且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其行为均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8月,溧阳市纪委给予王小彬、周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国伟党内警告处分,退出的违纪款予以收缴。

2.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校长顾海峰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2017年9月8日晚、2018年2月3日(周六),前黄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在学校食堂聚餐,安排了酒水饮料,聚餐费用由学校行政账列支。顾海峰身为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在学校食堂公款聚餐,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9月,武进区前黄镇纪委给予顾海峰党内警告处分。

3.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洁违规组织参加公款聚餐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经周洁授意或同意,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多次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司接待,违规公款购买月饼作为节礼赠送给业务单位、违规组织参加公款聚餐等。2018年7月,新北区薛家镇党委给予周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